整治食品添加剂滥用行为 我市公布六起食品添加剂违法案例
发布日期:2026-10-17 发布者:xinxian3 共阅959次 打印本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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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来源:亳州新闻网)

转自:亳州新闻网

今年以来,我市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,重点整治食品添加剂超范围、超限量使用及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,严厉查处各类食品经营违法行为。近日,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多起典型案例,旨在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。

卤菜店违规使用着色剂涉嫌犯罪

6月18日,亳州市、谯城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,对一家卤菜店进行检查,现场发现日落黄食品添加剂及烤鸭、猪头肉等熟食。

经查,该店自2019年起长期网购日落黄,违规用于烤鸭、猪头肉加工着色。经检验,店内熟食均检出日落黄,不符合熟肉制品禁用该添加剂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。据了解,长期摄入日落黄会损伤人体肝肾功能,该店铺行为已涉嫌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,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侦查。

生物公司果蔬制品添加剂使用不合规

今年5月至6月,谯城区市场监管局抽检发现,辖区一家生物科技公司生产的莴笋干、黄瓜干中多款产品添加剂超标、使用违规。

经查,该公司4月生产的700袋莴笋干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,当事人申请复检后仍未达标。5月生产的1000袋黄瓜干中的柠檬黄、亮蓝项目不符合要求,两批次产品合计货值、违法所得共计4640元。监管部门对其没收违法所得、罚款6.5万元,并责令停产停业30日。

水果超市售卖二氧化硫超标龙眼被罚

2026年1月,利辛县市场监管局抽检发现,辖区一家水果超市在售龙眼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,判定为不合格产品,随即立案调查。

经查,该超市购进7.5公斤龙眼对外销售,未落实进货查验义务。截至案发,除抽检耗用外,剩余产品被店主自行食用,无库存留存,共计违法所得30.88元。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其整改,并处罚没款共计4030.88元。

经营部销售违规添加干贡菜被追责

2026年1月,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贵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案件线索,查实辖区一家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的干贡菜中,柠檬黄添加剂指标不符合相关标准,抽检不合格。

经查,该经营部共购进60公斤涉案干贡菜并全部销售完,获利120元。针对当事人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行为,监管部门责令整改,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000元。

包子店拒不整改食品安全隐患受处罚

2026年3月,涡阳县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,辖区一家包子店未设置食品添加剂专用存放区域,也未张贴标识,存在食品安全隐患,当场下达整改通知。

限期整改时间到后,执法人员复查发现该店铺未落实任何整改措施,属于拒不整改。对此,监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药企生产果汁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

2026年5月,亳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省级食品监督抽检验不合格报告,对辖区一家制药公司立案调查。

经查,该企业2026年4月生产的100%苹果汁,经检验含有山梨及其钾盐项目,不符合“100%苹果汁”行为,共计生产1359袋,货值超7700元,违法所得3356.73元。

亳州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,没收其全部违法所得,并处罚款10万元。

下一步,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聚焦食品添加剂突出问题,加大全链条监管、抽检和处罚力度,常态化曝光典型案例,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,筑牢食品安全防线。(记者 李锦文)

(责任编辑:李惠惠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