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盟2020《食品欺诈调查报告》,橄榄油、金枪鱼、蜂蜜问题多发
发布日期:2021-9-19 发布者:hvuf 共阅252次 打印本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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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欧盟委员会发布了《欧盟农产品欺诈网络(EU-FFN)和食品欺诈行政援助与合作系统(AAC-FF)2020年度报告》。以下信息值得关注:

报告显示,2020年,各网络成员通过AAC-FF系统共提交了349起食品欺诈案件,比2019年增加了20%,从2016年至2020年食品欺诈案件呈持续上升趋势。

注:并非所有案件都被证实违反了欧盟法律,所以这一数字并不一定意味着欧盟食品欺诈行为有所增加。报告没有公布欧盟农产品欺诈事件的数量,没有包括国家层面的行动,也没有说明已经解决了多少调查。

通报问题的品类

1、油脂

主要是橄榄油是2020年通报最多的产品类别,达51起。

报告建议成员国必须每年进行控制,以确保橄榄油的营销标准得到遵守。

2、水产品欺诈问题

非法使用硝酸盐、一氧化碳处理、或未经声明给水产品注水。

3、禽肉制品

4、蜂蜜、蜂王浆

通报问题产品发源产地

欧盟产地:199起

非欧盟产地:98起

未注明产地:52起

通报报告的国别

德国发起的调查请求最多,达84起;

比利时和法国紧追其后;

西班牙和意大利是需要配合调查最多的国家。

通报问题分类

标签错误:如非特级初榨橄榄油被标为特级初榨;

不合规的文件:包括伪造文件和可追溯性问题;

替代和稀释:即用低价值的成分混合或替换高价值的成分;

未经批准的操作:包括用亚硝酸盐处理金枪鱼;

食品声称标识错误:涉嫌食品营养补充剂,其中有656例与食品声称能预防、治疗或治愈新冠肺炎有关。

2020年,欧盟层面针对食品欺诈开展的跨境调查集中在马护照伪造、双壳类动物非法贸易、药材香料掺假、环氧乙烷非法使用、宠物违规运输等方面。还组织了针对声称治疗和/或预防新冠肺炎的膳食补充剂的特别电商监管。

报告认为,AAC-FF系统的使用以及欧盟农产品欺诈网络(FFN)成员国之间的广泛联系,有利于防范潜在的跨境欺诈违规行为的交换信息,对于有效检测、调查和保护欧盟消费者免受非法活动的影响至关重要。